全面风险管理的内涵
银行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风险客观存在于银行的业务和流程中,银行不能逃避风险,更不能消灭风险,但可以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在收益与风险之间寻找平衡点。目前国内活跃银行已通过设定风险偏好,从战略层面传递平衡风险与收益关系的理念,从定性与定量的层面设定风险偏好目标,并借助风险文化帮助银行实践风险偏好。在执行层面,国内活跃银行借助经济资本管理和经风险调整的绩效管理推动对风险的整合管理。
银监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资本管理办法》附件13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等风险管理办法和指引中,均明确规定了全面风险管理政策要求及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要求。
良好的风险管理治理架构是保障银行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完成《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资本管理办法》达标的基础,应依照“职责全面、垂直独立、分工制衡”原则,强化公司治理层面的风险管理职责,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加强风险管理条线独立性和专业性,最终形成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具体而言:
职责全面
Ø 风险管理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风险环节;
Ø 风险管理覆盖到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Ø 风险管理覆盖所有风险类型。
垂直独立
Ø 风险管理与业务营销职能分离;
Ø 审计部门独立于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
Ø 风险管理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实施相关专业风险管理职能。
分工制衡
Ø 充分考虑内部各业务职能部门的设置,保证部门间权责划分明确、清晰;
Ø 权力制衡体现在每个业务流程,以实现各部门、各环节的制衡。
三道防线
Ø 第一道防线: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主要是指业务条线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要求,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识别风险,细化落实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和控制措施按要求执行;
Ø 第二道防线: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独立行使风险管理、内控与合规管理职能,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报告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持续监控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及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并将上述重大情况和重要事宜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报告,持续提高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Ø 第三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原则,定期审查和评价全面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活动独立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内部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
融和科技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解决方案,通过建立银行风险治理架构、设定风险偏好,进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国别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各种风险的管理策略与限额管理、政策程序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内部控制与内控审计等四个方面的建设,完善风险管理报告和信息披露,培养风险管理文化,进行风险管理的监督管理,全面满足银监会等监管机构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和银行自身风险管理水平提升的迫切需要。